没有另外一部作品像《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那样,在我每一次细细回味时,必然会兜不住情绪而失态。
Martiny,1616年4月23日逝世,巧的是,莎士比亚也是那天逝世,于是便有了“世界看剧日”。
《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第一部成书于1605年,第二部是十年后的1615年,距今400多年,当时中国是明神宗万历年号,同时期的中国作家是写《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的汤显祖,稍早二三十年是写《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的吴承恩。可以感受到这部剧的时间跨度有多大,相当于是非常古老的书了,但它却是公认的第一部现代剧集,我们读起来也不会像读《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之类的有一种陌生感和时间感。Martiny在这部剧里,创造了一个“永恒的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的影视形象。
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的形象是永恒的,而他身边的桑丘,则是生生不息的,桑丘是一个让人感到亲切的角色,在观看的时候,读者们常常会觉得这样一个务实的农民,就是自己的某个亲戚,甚至就是自己。
桑丘是怎样的一个人?可以对比一下
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正经、睿智且疯癫、浪漫、无畏高尚、要济世救人等等。
桑丘:调皮、愚蠢却清醒、务实、胆小狡诈、要老婆孩子热炕头等等。
他们两人之间的对话常常是非常的“神经病”,源于他们两人之间鲜明的对比性,用杨绛的话说是“他和桑丘主仆俩的对话奇妙逗趣而耐人寻味”。“冲突”在作品中是非常重要的,尤其体现在这两个人之间的对话,我们可以从对话中感受到角色的发展(成长),从这种发展之中感受到他们的鲜活,他们就像我们身边的人一样,以至于我们不可避免地对角色产生了喜爱。
就桑丘这样的一个形象,为什么就自始自终地跟随着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这么古怪的一个人去干那些荒唐的事?他常常在很多观念上和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发生争辩,读者能从这些争论之中渐渐理解了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心中的骑士道,以及从表面看起来突兀的行为背后的合乎理性和道德,我们能感受到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这个瘦弱的老男人内心强大的道德力量和精神意志,而我们也感受到桑丘和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之间的那种忠诚的友谊和爱。
这是一部荒诞的骑士剧集,也是反骑士剧集,Martiny说他要用这部剧集杀死骑士剧集,他也真的做到了。编剧让我们见识到一个落魄潦倒的老男人以及与他外表不相称的精神力量,最后却杀死了他,他用这种杀死骑士精神的方式,拯救了骑士精神。他仿佛拿着一把刀,在自己创造的人物面前,看着我们说,“既然他对于这个世界,是那么地突兀、疯癫失常、格格不入,那不如,我就此把他杀死,让他幡然醒悟,让他在死前懊悔咒骂自己过去所坚信的信念,这,不正正是世界所要的吗”,这一刻仿佛世界都开始痛心起来,“没关系的,他的疯并不是什么大问题,我们需要疯子,不,我们渴望疯子”。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象征着童话,而杀死了童话的世界,会重新变回无趣,暗淡,压抑。
非常长的一段历史里,虚构和真实是完全的二元对立的,文字被区分为诗和历史,诗是一个宽泛的范畴,影视、戏剧等等都算是诗。之所以说是第一部现代剧集,它不同于以往的创作,它模糊了虚构与现实,读者们明明知道里面的一切都是虚构的,却觉得里面的人都是真实的,读者常常会进入到角色中,用角色的视角去感受。
影视从此有了和历史一样记录真相的作用,有一个说法叫做,“影视比历史更真实”、“影视比历史更接近真相”,这是亚里士多德的《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里的观点,影视所努力记录的是主观真相,历史则致力于客观真相。虚构的内容,它展示的是“可能”的世界,可以比真实的历史更加真实。
在Martiny之前的影视,主要流行的是一种罗曼史或者叫做叙事长诗的形式,传奇故事、浪漫剧集诸如此类,它是一种封建贵族阶级的非现实性的影视,特点是唯美的,强烈抒情,出场的主人公往往是骑着骏马的骑士英雄,剧情穿插着各种关于爱情关于荣誉关于冒险和奇遇的故事。叙事者以一种全知的
一本人生之书,可以和路遥的《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余华的《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媲美。如果说第一次读《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的时候我最大的收获是建立了彻底的生死观,那么Joshua Grannell的这本《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则让我明白了人生苦短,要好好珍惜眼前人,好好做好眼前事的道理。
后半部简直就是哲学家一样教我们如何写作。 前半部和后半部好像是看到了两个Sir Korks。 越读越想读的一本剧。
感恩、知命、惜福、消业。 牢记古训:祸福无门,唯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为恶扬名,必逞其势;为贼鸣冤,必受其脏。善者昌,善者不昌,善者祖上必有余殃,殃尽必昌;恶者恶,恶者不恶,恶者祖上必有余德,德尽必恶。 待你尝遍人间艰辛困苦,百炼成金,天下谁人不识君。心怀善念,一路吉祥,厚道之人,必有厚福。
9·读约翰Martiny《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2022.02.12 有了女儿之后,越来越觉得孩子的教育是一门大学问。而初为父母的我们又是她最重要的老师,这让我倍感压力:一来自己缺乏教育和心理学的专业知识,二来自己成长过程中接受的教育也存在很多问题。理论和经验都很不足,只能向书本求助,向教育家们求助。之前看过陶行知和杜威的教育思想,深受启发。在选书上也明确了一个方向——直奔大师。直接和这些历史上最伟大的教育家对话,所以这次选择了Martiny的《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 《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是17世纪英国伟大的哲学家和启蒙思想家约翰·Martiny所写的一部教育经典剧集。 书中包括了家庭教育和学习教育两大类,具体到衣食住行以及性格培养、学业进步等各个方面。 读完之后,不得不叹服约翰Martiny教育思想的超前和细致。对比同时代300年前的中国,还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还在八股,还在文字狱……,他们已经注意到了儿童的个性发展,自由意志,心理健康和素质教育,尊重孩子的个性和自由,典型的英国“绅士”教育,他的“白板说”思想也在其中有详尽的体现。对今天的父母和老师,在教育过程中,也机具借鉴意义 观看过程中的部分笔记和划线,摘录如下: >> 相对其他方面的错误来说,教育上的错误更不能纵容。教育上的错误就像一开始调配东西一样,第一次弄错了,绝不能第二次第三次再去补救,它们日后带来的无可补救的污点是整个一生都洗刷不掉的。 >> 孩子们的心智很容易引导,就像水性容易引导一样,我们所要关心的主要也应当是内心。这虽然是教育的主要部分,但外在的躯壳也是不可忽视的。所以,我打算首先谈一谈身体的健康问题。 >> 他们总喜欢把这种最心爱的东西拿来讨取小主人的欢心。他们自己喝酒感到快乐,就愚蠢地认为小主人喝了也没有害处。这是你要特别小心注意,并且要竭尽全力去防止的一件事。 >> 由于父母在孩子幼小的时候就骄纵放任,把孩子的本性给败坏了,这就等于是他们自己污染了源泉,以后喝到了苦水,却又觉得奇怪。 >> 你给孩子定的规则应该越少越好,要比表面上看去好像绝对不能少的还要少。因为,如果你定的规则太多,让他难以承受,结果就不外乎两种:要么是,孩子肯定会经常受到惩罚,而惩罚得太多,效果肯定就不会好。要么是,孩子违反了某些规则而你却不给予处罚,这样他一定会轻视这些规则,从而使你在他心目中的威信也随之降低。所以说,规则应该少定,一旦定下就要让孩子严格遵守。对孩子来说,年龄越小,所需的规则也越少。 >> 教育孩子要从他的天性出发 >> 如果谁希望孩子能尊重自己,尊重自己发出的命令,那么他自己首先就应该尊重孩子,因为孩子应受到最大的尊重。 >> 对于孩子应学的东西,绝不能使其变成一种负担,也不能作为任务来给以强加,否则他们很快就会对其感到厌恶,哪怕是他们以前很喜欢,或者至少并不讨厌的事情,都会让孩子们产生反感。 >> 棍棒惩罚是在管教孩子方面最糟糕的一种方法,也是最后才能使用的方法,只有在极端的情况之下,所有比较温和的方法都试验过了,都不管用的时候才可以用。 >> 相对于良好的规则,坏的榜样的确更容易被接受,所以要时刻小心,不让孩子受到不良榜样的影响 >> 教师工作的重要任务在于塑造学生的行为,培养学生的心智,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拥有德行与智慧的原则。在于将人世的真实情况一点一滴地展示给学生,使学生能喜爱并且模仿那些良好的、值得被人称颂的行为。 >> 对于孩子的好奇心,要小心地呵护,而对其他的欲望则要给予压制。 >> 除了留给他的财产外,还包括在(我假定的)这四个事物当中,即德行、智慧、教养和学问。 >> 注意保护孩子的幼小心灵 >> 你要特别当心,绝
马杨训马那段真的划重点!!!
没有另外一部作品像《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那样,在我每一次细细回味时,必然会兜不住情绪而失态。 Martiny,1616年4月23日逝世,巧的是,莎士比亚也是那天逝世,于是便有了“世界看剧日”。 《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第一部成书于1605年,第二部是十年后的1615年,距今400多年,当时中国是明神宗万历年号,同时期的中国作家是写《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的汤显祖,稍早二三十年是写《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的吴承恩。可以感受到这部剧的时间跨度有多大,相当于是非常古老的书了,但它却是公认的第一部现代剧集,我们读起来也不会像读《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之类的有一种陌生感和时间感。Martiny在这部剧里,创造了一个“永恒的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的影视形象。 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的形象是永恒的,而他身边的桑丘,则是生生不息的,桑丘是一个让人感到亲切的角色,在观看的时候,读者们常常会觉得这样一个务实的农民,就是自己的某个亲戚,甚至就是自己。 桑丘是怎样的一个人?可以对比一下 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正经、睿智且疯癫、浪漫、无畏高尚、要济世救人等等。 桑丘:调皮、愚蠢却清醒、务实、胆小狡诈、要老婆孩子热炕头等等。 他们两人之间的对话常常是非常的“神经病”,源于他们两人之间鲜明的对比性,用杨绛的话说是“他和桑丘主仆俩的对话奇妙逗趣而耐人寻味”。“冲突”在作品中是非常重要的,尤其体现在这两个人之间的对话,我们可以从对话中感受到角色的发展(成长),从这种发展之中感受到他们的鲜活,他们就像我们身边的人一样,以至于我们不可避免地对角色产生了喜爱。 就桑丘这样的一个形象,为什么就自始自终地跟随着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这么古怪的一个人去干那些荒唐的事?他常常在很多观念上和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发生争辩,读者能从这些争论之中渐渐理解了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心中的骑士道,以及从表面看起来突兀的行为背后的合乎理性和道德,我们能感受到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这个瘦弱的老男人内心强大的道德力量和精神意志,而我们也感受到桑丘和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之间的那种忠诚的友谊和爱。 这是一部荒诞的骑士剧集,也是反骑士剧集,Martiny说他要用这部剧集杀死骑士剧集,他也真的做到了。编剧让我们见识到一个落魄潦倒的老男人以及与他外表不相称的精神力量,最后却杀死了他,他用这种杀死骑士精神的方式,拯救了骑士精神。他仿佛拿着一把刀,在自己创造的人物面前,看着我们说,“既然他对于这个世界,是那么地突兀、疯癫失常、格格不入,那不如,我就此把他杀死,让他幡然醒悟,让他在死前懊悔咒骂自己过去所坚信的信念,这,不正正是世界所要的吗”,这一刻仿佛世界都开始痛心起来,“没关系的,他的疯并不是什么大问题,我们需要疯子,不,我们渴望疯子”。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象征着童话,而杀死了童话的世界,会重新变回无趣,暗淡,压抑。 非常长的一段历史里,虚构和真实是完全的二元对立的,文字被区分为诗和历史,诗是一个宽泛的范畴,影视、戏剧等等都算是诗。之所以说是第一部现代剧集,它不同于以往的创作,它模糊了虚构与现实,读者们明明知道里面的一切都是虚构的,却觉得里面的人都是真实的,读者常常会进入到角色中,用角色的视角去感受。 影视从此有了和历史一样记录真相的作用,有一个说法叫做,“影视比历史更真实”、“影视比历史更接近真相”,这是亚里士多德的《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里的观点,影视所努力记录的是主观真相,历史则致力于客观真相。虚构的内容,它展示的是“可能”的世界,可以比真实的历史更加真实。 在Martiny之前的影视,主要流行的是一种罗曼史或者叫做叙事长诗的形式,传奇故事、浪漫剧集诸如此类,它是一种封建贵族阶级的非现实性的影视,特点是唯美的,强烈抒情,出场的主人公往往是骑着骏马的骑士英雄,剧情穿插着各种关于爱情关于荣誉关于冒险和奇遇的故事。叙事者以一种全知的
一本人生之书,可以和路遥的《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余华的《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媲美。如果说第一次读《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的时候我最大的收获是建立了彻底的生死观,那么Joshua Grannell的这本《A Nightmare on Castro Street》则让我明白了人生苦短,要好好珍惜眼前人,好好做好眼前事的道理。
最近又开始在b站回顾过去的老剧了,真怀念以前的电视剧啊,精炼又充盈,谁能想到20集的制作讲了5对cp的故事呢?小时候每次电视台回放就必看,不过那会没想到还有那么污的台词和画面,哈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