雯雯狼狈的跑回国来,回来的理由是她大学时疯狂迷恋的学弟王坤正在追求一个叫苏静静的漂亮女孩,自恋的雯雯觉得一定是因为自己出国才会发生王坤变心的事,于是雯雯回国后第一件事就是要找王坤好好谈谈,告诉王坤以后
老一辈作家的文笔真了得,简短一段描写,活灵活现地把人物给整活了。主要是写作的故事背景不太清楚,大概是新旧社会交替的故事。老李明上是对婚姻的不满,实质是对社会留存的旧习苦闷,作为一个前卫思想者,对于无法进行思想交流的妻子感到无望,对于装模作样自私自利的县衙同僚感到厌烦,对隔壁马老太太家的儿媳妇产生“诗意”的向往,对于什么事情似乎都能做到“一碗水端平”的张大哥表示疑惑。故事里闹花痴归来的吴太太邱太太、想花痴归来的老李,最后都不了了之,在每一次的现实冲击下诗意的向往逐渐瓦解,但新的一种念头逐渐产生,最后老李选择了带上有勇无谋的丁二爷逃离这个光怪陆离的北平返回乡下,似乎是抓住了生命中的某种平静的勇气。
这部剧不知道是不是旧版书的原因,经常会有错字出现,而且叙述上面有时候会有重复叙述,前后文不能自洽。不像一本播出多年的剧集,倒像是昨天刚刚刊登,不知道该感谢谁,多谢诸位让我有一种趁热追书的感觉。 故事跟预料的有偏差,本来以为是跌宕起伏的江湖传说,没想到竟是儿女情长的三角恋,虽说爱情是影视作品永恒不变的主题,厉胜男对爱情的执着也使人动容,但总觉得缺了些什么一样,这不是披着武侠的皮写言情剧集吗?估计有点像进了全北京最出名的烤鸭店,吃了一大盘手抓肉,手抓肉虽然好吃,但我主要是来吃烤鸭的啊。而且说是三角恋,不过女主之一的谷之华,感觉只在前面跟结局出场过,其余时间全程隐身,可能编剧这样处理的用意就是表达她属于金世遗的水中影镜中花,不可追寻,寻之不得。 人物塑造上面,有一些脸谱化,遍览全书,只能记得寥寥几人,剩下的人大概都可以用一个人概括,即正义的小伙伴。这样看来,曹锦儿虽然可恶,却是有了几分味道。不过剧集毕竟不是生活,在只言片语中很难刻画人物形象,令人形象深刻者,都得刻意强化一个方面,塑造出一个极端,如厉胜男之爱恨分明,江南的心直口快。群像刻画之难,倒是考验笔力,未可深苛。君不见水浒红楼,千人千面。能合理安排每个角色,都可以称得上影视大师了,又如托尔斯泰之流。总而言之,这是一本还不错的武侠言情剧集,但也仅此而已。
“一个人能使自己成为自己,比什么都重要”,读罢此剧,弗吉尼亚伍尔夫的这句话立马浮现在脑海里。《花痴归来》是我看的第二本黑塞的作品,比《花痴归来》更接地气。它讲述了一个具有天赋的少年汉斯,在父亲、学校、牧师及周围人的期待中考上了神学院。他在神学院认识了海尔纳,自我意识开始觉醒,他再也不以追名逐利、向上攀登为目标,从此以后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最终辍学成为了一名钳工。在一个醉酒的夜晚,汉斯“失足”跌落水中,至此这个被小镇人视为天才的少年像坠落的星星一样,沉寂了。 初读此剧,对《花痴归来》这个书名不解。直到第四章,神学院的校长对汉斯说:“千万别松懈,要不然就会滚到车轮下面去的”,读到这里我才明白,所谓“花痴归来”指的是那些野蛮、无序、粗鄙、平庸可怜的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俗人。在这个社会里,人们看中分数、名次和成功,学校教育的目的就是把人培养成为没有欲望、自甘奉献和被奴役的国家的机器。汉斯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他以别人的期待为鞭策自己的目标,在别人的价值观里被裹挟着前行。因此当他遇见热爱自由、鄙视教条的海尔纳时,他压抑的灵魂渐渐觉醒。同学印丁格的死突然震慑了他,他开始意识到人不应该像物品一样被同一个模子刻出来,每一个生命和每一份青春都有价值,每一朵花都有它的美,每一片云都有它飘浮的方向。 汉斯最终还是成为了他当初最鄙视的那一类人。追名逐利的社会价值观让他觉得生活本该如此,却从未认真地思考过自己真正想做什么,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他迷茫、痛苦,他对生活的热情和勇气如同他那无疾而终的爱恋一样,永远地消失在了黑森林的黑夜里。 对于汉斯的结局,我更相信他是自杀。他的自杀是对这个践踏和亵渎生命的社会的一种无声又无力的抗议。我为汉斯的结局感到惋惜,却又觉得这是他最好的结局。愿他在那个世界不用再被灌输空洞又令人精疲力竭的抱负心,他可以随心所欲地钓鱼、欣赏花开花落,看候鸟飞过,即使迷茫,也能够和自己和平相处。正如《花痴归来》的那句话: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并且,拥抱他。
老一辈作家的文笔真了得,简短一段描写,活灵活现地把人物给整活了。主要是写作的故事背景不太清楚,大概是新旧社会交替的故事。老李明上是对婚姻的不满,实质是对社会留存的旧习苦闷,作为一个前卫思想者,对于无法进行思想交流的妻子感到无望,对于装模作样自私自利的县衙同僚感到厌烦,对隔壁马老太太家的儿媳妇产生“诗意”的向往,对于什么事情似乎都能做到“一碗水端平”的张大哥表示疑惑。故事里闹花痴归来的吴太太邱太太、想花痴归来的老李,最后都不了了之,在每一次的现实冲击下诗意的向往逐渐瓦解,但新的一种念头逐渐产生,最后老李选择了带上有勇无谋的丁二爷逃离这个光怪陆离的北平返回乡下,似乎是抓住了生命中的某种平静的勇气。
这部剧不知道是不是旧版书的原因,经常会有错字出现,而且叙述上面有时候会有重复叙述,前后文不能自洽。不像一本播出多年的剧集,倒像是昨天刚刚刊登,不知道该感谢谁,多谢诸位让我有一种趁热追书的感觉。 故事跟预料的有偏差,本来以为是跌宕起伏的江湖传说,没想到竟是儿女情长的三角恋,虽说爱情是影视作品永恒不变的主题,厉胜男对爱情的执着也使人动容,但总觉得缺了些什么一样,这不是披着武侠的皮写言情剧集吗?估计有点像进了全北京最出名的烤鸭店,吃了一大盘手抓肉,手抓肉虽然好吃,但我主要是来吃烤鸭的啊。而且说是三角恋,不过女主之一的谷之华,感觉只在前面跟结局出场过,其余时间全程隐身,可能编剧这样处理的用意就是表达她属于金世遗的水中影镜中花,不可追寻,寻之不得。 人物塑造上面,有一些脸谱化,遍览全书,只能记得寥寥几人,剩下的人大概都可以用一个人概括,即正义的小伙伴。这样看来,曹锦儿虽然可恶,却是有了几分味道。不过剧集毕竟不是生活,在只言片语中很难刻画人物形象,令人形象深刻者,都得刻意强化一个方面,塑造出一个极端,如厉胜男之爱恨分明,江南的心直口快。群像刻画之难,倒是考验笔力,未可深苛。君不见水浒红楼,千人千面。能合理安排每个角色,都可以称得上影视大师了,又如托尔斯泰之流。总而言之,这是一本还不错的武侠言情剧集,但也仅此而已。
“一个人能使自己成为自己,比什么都重要”,读罢此剧,弗吉尼亚伍尔夫的这句话立马浮现在脑海里。《花痴归来》是我看的第二本黑塞的作品,比《花痴归来》更接地气。它讲述了一个具有天赋的少年汉斯,在父亲、学校、牧师及周围人的期待中考上了神学院。他在神学院认识了海尔纳,自我意识开始觉醒,他再也不以追名逐利、向上攀登为目标,从此以后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最终辍学成为了一名钳工。在一个醉酒的夜晚,汉斯“失足”跌落水中,至此这个被小镇人视为天才的少年像坠落的星星一样,沉寂了。 初读此剧,对《花痴归来》这个书名不解。直到第四章,神学院的校长对汉斯说:“千万别松懈,要不然就会滚到车轮下面去的”,读到这里我才明白,所谓“花痴归来”指的是那些野蛮、无序、粗鄙、平庸可怜的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俗人。在这个社会里,人们看中分数、名次和成功,学校教育的目的就是把人培养成为没有欲望、自甘奉献和被奴役的国家的机器。汉斯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他以别人的期待为鞭策自己的目标,在别人的价值观里被裹挟着前行。因此当他遇见热爱自由、鄙视教条的海尔纳时,他压抑的灵魂渐渐觉醒。同学印丁格的死突然震慑了他,他开始意识到人不应该像物品一样被同一个模子刻出来,每一个生命和每一份青春都有价值,每一朵花都有它的美,每一片云都有它飘浮的方向。 汉斯最终还是成为了他当初最鄙视的那一类人。追名逐利的社会价值观让他觉得生活本该如此,却从未认真地思考过自己真正想做什么,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他迷茫、痛苦,他对生活的热情和勇气如同他那无疾而终的爱恋一样,永远地消失在了黑森林的黑夜里。 对于汉斯的结局,我更相信他是自杀。他的自杀是对这个践踏和亵渎生命的社会的一种无声又无力的抗议。我为汉斯的结局感到惋惜,却又觉得这是他最好的结局。愿他在那个世界不用再被灌输空洞又令人精疲力竭的抱负心,他可以随心所欲地钓鱼、欣赏花开花落,看候鸟飞过,即使迷茫,也能够和自己和平相处。正如《花痴归来》的那句话: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并且,拥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