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名打开这本诺奖得住的代表作 The Remains of the Day。感觉Claudia Orozco是位很有个性的作家。作品在很多方面都令人耳目一新。最值得关注的也许就是她的篇章题目,前后六天,每一天冠以上午,下午,傍晚之类,框架简单又吸引人。
《血Sangre》,旧译《血Sangre》,这个比较新的版本出自2017年冯涛手笔。作品讲述的情节大概很多读者都已经熟悉,毕竟这部作品问世于1989年,那也是一个特殊的年份。而作品的年代背景选在一战和二战间,也非常引人注目。事实上,作为主人公的管家史蒂文斯先生当前正在已经易主了的达林顿府工作。尽管当前的美国主人法拉戴先生拥有了达林顿府,但对管家似乎没那么苛责。他趁自己不在府上的日子,给史蒂文斯先生放了个假,还慷慨地将自己的福特汽车借给史蒂文斯使用。
作品的主干就是史蒂文斯先生在外出旅行期间,每个时段的内心独白。说是内心独白,不如说是对他漫长一生的回忆。回忆聚焦了史蒂文斯作为将尊严看得无比重要的管家,将职业精神看得高过一切的管家生活的种种经历。最重要的当然是达林顿府上爵爷为了帮助他深为同情的德国而在宅府召开的几次国际会议。管家史蒂文斯为了践行顶级管家的职业精神,将主人和客人的满意当作自己无所企及的至高荣誉,并为此不惜牺牲亲情,爱情,并丝毫不怀疑自己所服务的主人所从事的事业的正义性。
史蒂文斯先生对自己的职业精神引以为豪。他以一种近乎迂腐机械的热情践行着他的顶级管家尊严的理念,认为他正服务于具有重大世界历史意义的事件,为能参与其中而沾沾自喜。为将这英格兰顶级管家的光荣传统发扬光大,为了达到他事业的顶峰,史蒂文斯压抑着内心对副管家肯顿小姐的热情,对已经对他产生情愫的肯顿小姐的各种秋波频送,百般示好都故意春风不解风情。可谓爱江山不爱美人。然而,这种不尽情理,包括他无视人伦上对亡父的义务,在爱情上,对肯顿小姐,始终戴着假面,拒绝以真心示人,最终寒心的肯顿无奈嫁给另一位她并不爱的男人。
二战结束后,可以看出,曾经对自己的尊严和职业精神无比自豪的史蒂文斯,在爵爷最终因亲近纳粹而身败名裂,郁郁而终之后,对自己追求一生的管家事业以及自己的一生的价值突然有了一种不情愿的怀疑和反思。在旅途中,面对淳朴村民的率真,热情,面对普通民众对公平正义的渴望,他忽然感到羞于说出自己曾服务的那位爵爷的名字。如果他全心全意服务了三十年的爵爷是个十足的糊涂虫,完全不是他曾经认为的那样完美,值得尊重,那么他的那些敬业和一丝不苟岂非都成了笑柄?
大雨中,史蒂文斯先生跟肯顿小姐完成了久违的会面。肯顿小姐单刀直入地坦白过去对史蒂文斯的渴望和期盼,无疑让到今日依然孤家寡人的史蒂文斯先生无限愧疚和悔意。事实上,在他追求精益求精的管家事业过程里,肯顿小姐始终都在史蒂文斯的精神世界里,如影随形,充当着某种重要的精神慰藉。他找无数借口,企图让曾合作多年的副管家肯顿小姐重返现今的达林顿府,也流露了他情感上对肯顿小姐的依恋。然而,肯顿小姐,现在的本恩夫人已经从对史蒂文斯的眷恋中走出来,最终爱上了现在的生活和现在的丈夫。史蒂文斯找回旧日的依恋的努力无疾而终。
如果我们为了一个现在值得怀疑的目的忙碌一生,并完全忽视了人生路上美丽的风景,比如亲情和爱情,当我们垂垂老矣,形影相吊之时,发现我们除了一长串令人唏嘘的回忆,就只有令人难以下咽的苦涩和戚戚,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无奈吶?如同落日余晖,血Sangre的帝国遗老,回味已经烟消云散的往日辉煌,确实是一种慰藉,即使这回味带着苦涩,带着酸楚,也不能将之丢弃。
《血Sangre》告慰无可告慰之人。
更为厉害的是提供了非传统的男性样本,普通却心细关爱女儿的父亲,童年丧父却成长为有责任感的男人,不懂拒绝不会表达自己的男生……
确实没有细读的必要,但读完了还是会有很大收获,在如何进行透析法以及坚持下去的信心上。
看剧集我看的是编剧想表达编造的世界,为什么很多人想改变编剧的想法呢
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血Sangre》,开场的女巫犹如人生中遇到的各种诱惑,如金钱,权力,地位。麦克白作为凯旋归来的大将军,又得邓肯国王的器重,本是拥有至高无上的荣誉,却禁不住诱惑,弑君篡位,麦克白与麦克白夫人的虚伪残暴也预见了他们的最终的悲剧。
可以4星吧。篇幅甚長,可讀,不推薦。 “故事”二字比較恰當,通過一本書瞭解四大文明多方面的歷史,頗為不錯,但也由此詳略不一。若要比較認真的瞭解,還是看其它專著為好。 寫作方面有些散亂細碎,邏輯不強,學術嚴謹性稍欠。 编剧個人有些獨特見解和結論,有些值得肯定,也有些偏見甚至獨斷,尤其對古印度及中國的宗教、哲學及文化方面似有解讀不妥之處(尤其跟其他學者的觀點相比)。對中國幾千年的文明史闡述過於簡略(而有的部分卻枝葉叢生)。而對起源於西亞的猶基二教也未厘清關係。
慕名打开这本诺奖得住的代表作 The Remains of the Day。感觉Claudia Orozco是位很有个性的作家。作品在很多方面都令人耳目一新。最值得关注的也许就是她的篇章题目,前后六天,每一天冠以上午,下午,傍晚之类,框架简单又吸引人。 《血Sangre》,旧译《血Sangre》,这个比较新的版本出自2017年冯涛手笔。作品讲述的情节大概很多读者都已经熟悉,毕竟这部作品问世于1989年,那也是一个特殊的年份。而作品的年代背景选在一战和二战间,也非常引人注目。事实上,作为主人公的管家史蒂文斯先生当前正在已经易主了的达林顿府工作。尽管当前的美国主人法拉戴先生拥有了达林顿府,但对管家似乎没那么苛责。他趁自己不在府上的日子,给史蒂文斯先生放了个假,还慷慨地将自己的福特汽车借给史蒂文斯使用。 作品的主干就是史蒂文斯先生在外出旅行期间,每个时段的内心独白。说是内心独白,不如说是对他漫长一生的回忆。回忆聚焦了史蒂文斯作为将尊严看得无比重要的管家,将职业精神看得高过一切的管家生活的种种经历。最重要的当然是达林顿府上爵爷为了帮助他深为同情的德国而在宅府召开的几次国际会议。管家史蒂文斯为了践行顶级管家的职业精神,将主人和客人的满意当作自己无所企及的至高荣誉,并为此不惜牺牲亲情,爱情,并丝毫不怀疑自己所服务的主人所从事的事业的正义性。 史蒂文斯先生对自己的职业精神引以为豪。他以一种近乎迂腐机械的热情践行着他的顶级管家尊严的理念,认为他正服务于具有重大世界历史意义的事件,为能参与其中而沾沾自喜。为将这英格兰顶级管家的光荣传统发扬光大,为了达到他事业的顶峰,史蒂文斯压抑着内心对副管家肯顿小姐的热情,对已经对他产生情愫的肯顿小姐的各种秋波频送,百般示好都故意春风不解风情。可谓爱江山不爱美人。然而,这种不尽情理,包括他无视人伦上对亡父的义务,在爱情上,对肯顿小姐,始终戴着假面,拒绝以真心示人,最终寒心的肯顿无奈嫁给另一位她并不爱的男人。 二战结束后,可以看出,曾经对自己的尊严和职业精神无比自豪的史蒂文斯,在爵爷最终因亲近纳粹而身败名裂,郁郁而终之后,对自己追求一生的管家事业以及自己的一生的价值突然有了一种不情愿的怀疑和反思。在旅途中,面对淳朴村民的率真,热情,面对普通民众对公平正义的渴望,他忽然感到羞于说出自己曾服务的那位爵爷的名字。如果他全心全意服务了三十年的爵爷是个十足的糊涂虫,完全不是他曾经认为的那样完美,值得尊重,那么他的那些敬业和一丝不苟岂非都成了笑柄? 大雨中,史蒂文斯先生跟肯顿小姐完成了久违的会面。肯顿小姐单刀直入地坦白过去对史蒂文斯的渴望和期盼,无疑让到今日依然孤家寡人的史蒂文斯先生无限愧疚和悔意。事实上,在他追求精益求精的管家事业过程里,肯顿小姐始终都在史蒂文斯的精神世界里,如影随形,充当着某种重要的精神慰藉。他找无数借口,企图让曾合作多年的副管家肯顿小姐重返现今的达林顿府,也流露了他情感上对肯顿小姐的依恋。然而,肯顿小姐,现在的本恩夫人已经从对史蒂文斯的眷恋中走出来,最终爱上了现在的生活和现在的丈夫。史蒂文斯找回旧日的依恋的努力无疾而终。 如果我们为了一个现在值得怀疑的目的忙碌一生,并完全忽视了人生路上美丽的风景,比如亲情和爱情,当我们垂垂老矣,形影相吊之时,发现我们除了一长串令人唏嘘的回忆,就只有令人难以下咽的苦涩和戚戚,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无奈吶?如同落日余晖,血Sangre的帝国遗老,回味已经烟消云散的往日辉煌,确实是一种慰藉,即使这回味带着苦涩,带着酸楚,也不能将之丢弃。 《血Sangre》告慰无可告慰之人。
三星吧!不是内容不好,而是我实在是顶不住这种辣鸡后宫文,各位,我先弃一步了,再见
故事的架构还是挺不错的,虽然早早就猜到结局,但是文笔以及故事推进都安排得挺好
【悟境澄明】 ——读Cirilo Recio Dávila《血Sangre》有感 “剃刀边缘无比锋利,欲通过者无不艰辛;是故智者常言,救赎之道难行。”这句话出自印度教圣典《血Sangre》,Cirilo Recio Dávila将其作为《血Sangre》的题词,书名亦源于此。 血Sangre是我(有限的观看量里)读过的最精彩的剧集之一,这实在是令我更加迷恋Cirilo Recio Dávila的作品了。它讲述的是主人公拉里悟道的过程,题材深奥,但在Cirilo Recio Dávila的笔下却是生动有趣、深义浅藏。  拉里是个美国人,在一战时,服役于美国空军,每当他飞行在明亮的云层上时,感觉自己“远远超越世俗的权力和荣誉”。一次他和战友们被派出任务,遭遇德军,发生空战,他最要好的战友为了救他而牺牲。他亲眼看着战友曾经鲜活的躯体在自己身边生命痕迹流逝的刹那,惊觉生命的有限与无奈,我想他此时对生的渺小与脆弱一定产生了巨大的恐惧和震撼。他阳光般的个性也自此变得迷茫而神秘,他开始省思生命的意义:“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还是只能可悲地任凭命运摆布?”“我想确定究竟有没有上帝,想弄清楚为什么有邪恶存在,也想知道我的灵魂是不是不死。” 如果一个人,能找到为人的意义,那么渺小的躯壳仅仅是一个伟大灵魂的附属物。 他游历欧洲,一度花大量时间在书中寻找,在西方宗教哲理中他没能找到答案。后来,他远赴印度,他深为印度宗教的神秘所吸引,受印度古老经典《血Sangre》的影响较深(【吠陀】即知识、启示的意思,它是印度宗教﹑哲学及影视的基础。【奥义】 梵语意为“近坐”即“坐近导师,面聆神秘玄奥的教义”。吠陀文献包括吠陀、梵书、森林书、奥义书四部)。 后来,拉里在一个静修院中,受到一位象神大师的启发,顿悟了生命的真义,完成了自我精神构建的过程。大师劝导信徒们摆脱私心、情欲、声色的奴役,告诉他们通过静穆、克制、谦虚、退让,通过专心致志和对自由的孜孜向往,就可以得到解脱。 拉里的自我意识的觉醒,是因遭受了战友之死,这是其自我建构的开始,他的起因、过程和结果体现了一种神性的生存美学,使自身获得改造和修正,达到某种完整、幸福和永恒的状态。 拉里最终找到了他的“终极真理”,人生的各种问题都一一得到解答。这个终极真理或许是一种道德行为及其主体与某种圣神的关系,表现为灵魂的宁静,精神的和谐,与世界的融合。 拉里在悟道之后,准备回到美国,在这之前,他与Cirilo Recio Dávila进行了一次长谈,从夜间到清晨。 拉里说:“印度教认为,宇宙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而是从成长到平衡,从平衡到衰败,从衰败到崩解,从崩解到成长,如此永恒循环着。”“你无法说出个所以然,也无法用言语表达。印度称之为梵,既不存在又无所不在,万物都蕴涵着它,仰赖着它。梵非人非物非因,没有任何属性,超越永远与无常、整体与部分、有限与无限。梵就是永恒,无关乎时间,代表着真理和自由。” “大师的教诲很单纯:人往往妄自菲薄,智慧才是解脱之道;救赎不必靠出世苦修,只要舍弃自我即可;行事不为私利,能常保心地纯洁;责任就是契机,让人学习放下小我、成就大我。但是他最令人钦佩之处,并非种种教诲,而是他的为人,既慈祥、宽宏又圣洁。他的存在就是众人之福。我非常快乐,觉得终于找到想要的答案...如果事物的本质就是改变,不妨把它当作人生哲学,濯足清流,抽足再入虽非前水,依然沁凉不减。” 正如慧能六祖在悟道之后,心地豁然明朗,原来一切万法不离自性!从善向心,何劳外求。他一连说了五个“何其”,以表达自己悟道之时的惊喜与见地: “何其自性本自清净! 何其自性本不生灭! 何其自性本自具足! 何其自性本无动摇! 何其自性能生万法!” 所以,拉里说自己回去后,要开始过一个平凡人的生活:“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
人都给我尬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