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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想舍弃,这是我活在这儿的唯一证明了。
事后慢慢地知道,小皮家也是满人,他阿玛是十七爷旗下的包衣,算是个闲散旗人,这村子就是十七爷的产业,让福叔管着。其实这儿并不产什么农作物,只是有个庵堂是贵族们偶尔会来的,让他照料着就是了,每月领些散碎银子,不多,倒也够他养活家人的了。
我还知道小皮还有一个姐姐,是在京里大户人家做丫头,几年也难得见一次。福叔好酒,人却是好人,老来得子,本就对小皮疼得不得了,知道是我救了他,对于收留我的事情没有二话,反倒告诉我,安心住着,家里不在乎再多张嘴。
我自是踏踏实实地住了下来,实在也是没有比这儿更隐蔽,而又离胤祥更近的地方了,要说起来我不会做饭、制衣、纳鞋底儿,某种程度来说,那就是个废物,福婶也未嫌弃,只是一一教给我,我也下了狠功夫去学。心里很清楚,不管以后事态怎样发展,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变回那个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皇子福晋了。
原本打扫庵堂是福婶的活计,被我硬揽了过来,福婶拗不过我,也就随我去了。今儿就是听说十七爷要来祭拜,福叔、福婶忙着收拾,我也把那些帐幔摘下来一一清洗,就连小皮也被叫了去帮忙。
三日之后,大队人马杀到,我早就躲了开去,本就来路不明,更何况一打照面,十七爷不认识我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庵堂后面是个小树林,依着山势起伏,我一早就溜达了过去,带着馒头、腌菜和清水,权就当作春游了。
晃了大半天,估摸了一下时间已经差不多了,我缓缓地往山下走,刚要出林子口,就看见乌泱泱一片人,我停住了脚,看见几个金围翠绕的贵妇正在上车。又过了会儿,马车开动,向着京城的方向走去。
我又在林子里等了会儿才迈步往下走,一进门就看见福婶满脸的笑意:“你这孩子,跑哪儿去了,一天的不见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