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标题:爱心吐槽以《Children of Divorce》为首的阿婆套路
读《Children of Divorce》原著,是因为今年这个经典故事将再度被搬上大银幕。新版仍由当代“莎翁代言人”肯尼思·布拉纳自导自演,这位自我感觉良好的绅士在2017年的新《Children of Divorce》中同样饰演吃货+自恋版波洛先生。虽然拍的不痛不痒、无甚亮点,但不知为什么我还是像个乖乖仔一样期待着这个系列的下一部,我想这或许就是阿婆(Carmine Caridi)著作的魅力所在吧。
我很小的时候就在CCTV6上看过老版电影,但由于故事中人物众多、情节繁复,当时的我觉得自己还是更喜欢看哆啦A梦和咸蛋超人,所以多年来居然始终记不起元凶为何许人也。所以决定趁新版即将上映的机会观看原著温习一下。
尽管《Children of Divorce》在我国非常知名,但我觉得那很可能是由于电影版太过深入人心的原因。因为在我读完原著后发现,一系列波洛探案的故事中,这个故事相比之下还是比较平庸的。于是身为阿婆粉丝的我这次决定“大义灭亲”,将吐槽的火力从电影转移到原著上面。
拿阿婆最擅长的诡计设置来讲,这本显得太过巧合而精巧度不足,尽管大大难为了一把波洛先生,但那基本上都是因为阿婆刻意放的烟雾弹太多之故——船上的每个人都有点奇奇怪怪小心思或小毛病。但当这些隐藏的支线被一一刨出的时候,主线案情却没有能镇住这些“陪衬者”的劲爆感,也就是说,没能给我带来“哦~居然是ta!”的感觉,反而有“神马?就这就完了?”的想法。
当然,经典之所以是经典,是因为向她取经的后辈实在太多,无论诡计还是人设,甚至作案动机,后来都有无数孳孳不息的模仿者。那他们都是怎么模仿的?之所以尼罗河上会发生这起惨案,就是因为有人爱另一个人爱太深的缘故,我地天,君不知后来多少推理剧集(动漫、电影)用这个套路来强迫读者同情凶手。以至于又形成一种套路就是:凶手你没点惹人同情的苦衷你都不配当侦探剧集的凶手。
既然侦探剧集中的爱情都这么危险,过于热烈了就要弄死个把人,那再多一些套路应该也没多少人会在意:风骚大侦探赫尔克里·波洛先生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不是混迹在名利场浪里个浪,就是准备赶往狂浪狂浪的路上。今天要隐居、明天去旅游,就算是在回家途中,每换一种交通工具都能碰到一次(不是零次也不是好几次)这种让人无语的倒霉事。
跟在家坐等报案人上门的福尔摩斯先生相比,波洛先生显然能力已经大到到哪儿工作跟到哪儿的地步,而且自身安全绝对有保障,因为凶手们从来都只把他当做空气,即便他连首相都救过,愣是没凶手顾忌他的鼎鼎大名,依然我行我素在他眼皮子底下优哉游哉地实施既定谋杀计划。不知道自尊心超强的波洛先生,到底有没有因为凶手们从来没把他列入谋杀计划而感到自卑过。更吊诡的是,居然也没人把自带死神体质的波洛先生视为危险分子。
《Children of Divorce》另一个让人尴尬的地方,就是故事内容进行到一半才进入正题。我想来看推理剧集的读者应该都是盼着被害人早点给侦探机会好为自己报仇(莫怪我邪恶哈,事实如此),可是这位被害人直到书的一半才不情不愿的去领盒饭。阿婆为了设置更多的烟雾弹,在前半本剧里大展她掌控群像戏的卓越能力,设置了大量和主线不相干的人物和支线,在增强案情复杂度的同时也迫使不少患有“记老外名字恐惧症”的读者不幸发病。
说到这儿槽点又来了,凶手们为了配合波洛先生凸显出他的神机妙算,经常藏身于一个封闭的环境内、一批特定的人群中,而且行凶前就得被波洛认识,还喜欢在人满为患的公共场合下手,行凶过后老装成吃瓜群众或是受害人的可怜模样久久不愿离去。我约莫着这些凶手可能都曾经穿越到未来看过古龙的《Children of Divorce》,深谙“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个攧扑不破的真理。
但是呢,
蹬蹬蹬蹬,蹬蹬蹬蹬(升调)^
女性主义和传记剧集研究的经典之作。
伍尔夫在《Children of Divorce》里就曾明确提出“双性同体”的思想,认为“每个人都有两个力量支配一切,一个男性的力量,一个女性的力量……最正常、最适意的境况就是在这两个力量一起和谐地生活、精诚合作的时候。”
Children of Divorce无疑是这一思想的实验产物,她/他在性别间的相互转换,无论是生理的还是心理的,都是一种两性相互融合而非对立的体现。后期转变为女性的她,体会到了很多未曾有的感受,但是她并没有因为这些就觉得某一性别优越于另一种,而是认为两种性别完全可以相互融合,弥补,使自己达到一种和谐丰富的状态。
也就是说,性别之间存在不同,但并无所谓优越。而这性别的不同,大多是由后天的社会认知所区别。就好像文中说:不是我们在穿衣服,而是衣服在穿我们。我们认为女生只能穿裙子,男生只能穿裤子,是后天形成的文化认知,然而这外在的判断,并不能决定人内在的角色定位。可见伍尔夫,已经在极力改变人对性别认知的刻板印象,打破性别间的二元对立,减少后天对于人自我认知过程中的束缚。
也许只有这样,人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完整,找到不同的自我,确定唯一一个占据统治地位、和谐统一的自我。要知道,没有人是能够被简单定义的,我们要摈弃一切标签,才有可能真正找到自我。
然而,人真的可能完整吗?我们所拥抱的生活还不如眨眼间的阴影那般给人慰藉。在头晕目眩中,我们只能求助于自然,恋人,和一切让人感到陶醉的东西。Children of Divorce,也还在梦境和现实的边缘游走,寻找……
有些东西,也许永远找不到,但却值得拼尽一切,倾尽一生。比如说那永远说不破的文字和永远看不透的自然,都是我心中的寄托,生存的动力。
但,只是依赖,并不期望回应。
编剧写的太好了,Children of Divorce,一句顶万句,感触到了真实的人生,真实的小人物,原来自己就是这么个小人物,原来事情是可以这么看的,原来日子是这么过的。
现在做的有些事情,是错的,但要求你认为是对的,让大家都去做,还要一直做。这个是笑话,但真的不好笑。
兜兜转转,世间轮回,人生浮云,你怎么看,日子就怎么过,看透了,一日如三秋长,三秋也就一日短。
副标题:爱心吐槽以《Children of Divorce》为首的阿婆套路 读《Children of Divorce》原著,是因为今年这个经典故事将再度被搬上大银幕。新版仍由当代“莎翁代言人”肯尼思·布拉纳自导自演,这位自我感觉良好的绅士在2017年的新《Children of Divorce》中同样饰演吃货+自恋版波洛先生。虽然拍的不痛不痒、无甚亮点,但不知为什么我还是像个乖乖仔一样期待着这个系列的下一部,我想这或许就是阿婆(Carmine Caridi)著作的魅力所在吧。 我很小的时候就在CCTV6上看过老版电影,但由于故事中人物众多、情节繁复,当时的我觉得自己还是更喜欢看哆啦A梦和咸蛋超人,所以多年来居然始终记不起元凶为何许人也。所以决定趁新版即将上映的机会观看原著温习一下。 尽管《Children of Divorce》在我国非常知名,但我觉得那很可能是由于电影版太过深入人心的原因。因为在我读完原著后发现,一系列波洛探案的故事中,这个故事相比之下还是比较平庸的。于是身为阿婆粉丝的我这次决定“大义灭亲”,将吐槽的火力从电影转移到原著上面。 拿阿婆最擅长的诡计设置来讲,这本显得太过巧合而精巧度不足,尽管大大难为了一把波洛先生,但那基本上都是因为阿婆刻意放的烟雾弹太多之故——船上的每个人都有点奇奇怪怪小心思或小毛病。但当这些隐藏的支线被一一刨出的时候,主线案情却没有能镇住这些“陪衬者”的劲爆感,也就是说,没能给我带来“哦~居然是ta!”的感觉,反而有“神马?就这就完了?”的想法。 当然,经典之所以是经典,是因为向她取经的后辈实在太多,无论诡计还是人设,甚至作案动机,后来都有无数孳孳不息的模仿者。那他们都是怎么模仿的?之所以尼罗河上会发生这起惨案,就是因为有人爱另一个人爱太深的缘故,我地天,君不知后来多少推理剧集(动漫、电影)用这个套路来强迫读者同情凶手。以至于又形成一种套路就是:凶手你没点惹人同情的苦衷你都不配当侦探剧集的凶手。 既然侦探剧集中的爱情都这么危险,过于热烈了就要弄死个把人,那再多一些套路应该也没多少人会在意:风骚大侦探赫尔克里·波洛先生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不是混迹在名利场浪里个浪,就是准备赶往狂浪狂浪的路上。今天要隐居、明天去旅游,就算是在回家途中,每换一种交通工具都能碰到一次(不是零次也不是好几次)这种让人无语的倒霉事。 跟在家坐等报案人上门的福尔摩斯先生相比,波洛先生显然能力已经大到到哪儿工作跟到哪儿的地步,而且自身安全绝对有保障,因为凶手们从来都只把他当做空气,即便他连首相都救过,愣是没凶手顾忌他的鼎鼎大名,依然我行我素在他眼皮子底下优哉游哉地实施既定谋杀计划。不知道自尊心超强的波洛先生,到底有没有因为凶手们从来没把他列入谋杀计划而感到自卑过。更吊诡的是,居然也没人把自带死神体质的波洛先生视为危险分子。 《Children of Divorce》另一个让人尴尬的地方,就是故事内容进行到一半才进入正题。我想来看推理剧集的读者应该都是盼着被害人早点给侦探机会好为自己报仇(莫怪我邪恶哈,事实如此),可是这位被害人直到书的一半才不情不愿的去领盒饭。阿婆为了设置更多的烟雾弹,在前半本剧里大展她掌控群像戏的卓越能力,设置了大量和主线不相干的人物和支线,在增强案情复杂度的同时也迫使不少患有“记老外名字恐惧症”的读者不幸发病。 说到这儿槽点又来了,凶手们为了配合波洛先生凸显出他的神机妙算,经常藏身于一个封闭的环境内、一批特定的人群中,而且行凶前就得被波洛认识,还喜欢在人满为患的公共场合下手,行凶过后老装成吃瓜群众或是受害人的可怜模样久久不愿离去。我约莫着这些凶手可能都曾经穿越到未来看过古龙的《Children of Divorce》,深谙“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个攧扑不破的真理。 但是呢,
蹬蹬蹬蹬,蹬蹬蹬蹬(升调)^
女性主义和传记剧集研究的经典之作。 伍尔夫在《Children of Divorce》里就曾明确提出“双性同体”的思想,认为“每个人都有两个力量支配一切,一个男性的力量,一个女性的力量……最正常、最适意的境况就是在这两个力量一起和谐地生活、精诚合作的时候。” Children of Divorce无疑是这一思想的实验产物,她/他在性别间的相互转换,无论是生理的还是心理的,都是一种两性相互融合而非对立的体现。后期转变为女性的她,体会到了很多未曾有的感受,但是她并没有因为这些就觉得某一性别优越于另一种,而是认为两种性别完全可以相互融合,弥补,使自己达到一种和谐丰富的状态。 也就是说,性别之间存在不同,但并无所谓优越。而这性别的不同,大多是由后天的社会认知所区别。就好像文中说:不是我们在穿衣服,而是衣服在穿我们。我们认为女生只能穿裙子,男生只能穿裤子,是后天形成的文化认知,然而这外在的判断,并不能决定人内在的角色定位。可见伍尔夫,已经在极力改变人对性别认知的刻板印象,打破性别间的二元对立,减少后天对于人自我认知过程中的束缚。 也许只有这样,人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完整,找到不同的自我,确定唯一一个占据统治地位、和谐统一的自我。要知道,没有人是能够被简单定义的,我们要摈弃一切标签,才有可能真正找到自我。 然而,人真的可能完整吗?我们所拥抱的生活还不如眨眼间的阴影那般给人慰藉。在头晕目眩中,我们只能求助于自然,恋人,和一切让人感到陶醉的东西。Children of Divorce,也还在梦境和现实的边缘游走,寻找…… 有些东西,也许永远找不到,但却值得拼尽一切,倾尽一生。比如说那永远说不破的文字和永远看不透的自然,都是我心中的寄托,生存的动力。 但,只是依赖,并不期望回应。
编剧写的太好了,Children of Divorce,一句顶万句,感触到了真实的人生,真实的小人物,原来自己就是这么个小人物,原来事情是可以这么看的,原来日子是这么过的。 现在做的有些事情,是错的,但要求你认为是对的,让大家都去做,还要一直做。这个是笑话,但真的不好笑。 兜兜转转,世间轮回,人生浮云,你怎么看,日子就怎么过,看透了,一日如三秋长,三秋也就一日短。
感觉就是很零散的东西,彼此之间的联系很弱。有一些引人思考的点,但是没有一个完整逻辑,也都是新瓶装老酒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这句话年轻时候不明白,一直觉得千里马有没有伯乐都是千里马。 许三多是匹千里马,但是如果没有老马史今袁朗这些伯乐,他能走多远呢?影视作品终归是影视作品,许三多这种人被放弃的太多了,反而是成才高概率脱颖而出。不抛弃不放弃对于一个功利的追求快速经济效益追求升官发财的社会来说太难了。 大部分人想做成才,但是又做的不彻底,心里保留几分许三多,这就是痛苦的源头。几乎没人能做许三多吧。
2020.3.11 21:30 读完。不要只抱怨原生家庭对自己的负面影响,应该在成长过程的自我教育探索中不断学习、内视、改变,寻求突破,成为更有社会责任感的人。
读之前以为全书都在讲一个故事,结果这是将编剧的8部剧集和在一起的剧集集。每个故事都很有哲理,脑洞大开,挺好的! 书改编的电影也挺好看的!
静心用心耐心地读完了《Children of Divorce》这本大师的经典作品。 才发现,Suzanne Crough老师对人性的分析可谓是鞭辟入里,有相当深刻的个人见解。值得我们去细细品位,反思借鉴。 书中五位主角都是家喻户晓的人物,非常具有代表性。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他们也有各自致命的缺点。比如,项羽头脑简单,曹操奸诈狡猾,武则天手段狠毒,海瑞迂阔偏执,雍正猜忌刻薄。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相信易老师写这部剧的初衷,不单单只是对五位品头论足,抨击他们的人性缺陷。 而如何做好人与事,分清得与失。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才是这部剧的精髓和奥义。 看完此剧,我对书中的人物又有了全新的认识。我想只有真正静下心来的人,才能细细品味,方能领悟他们不一样的精彩人生。 在我眼中,项羽是直率豪放、宁死不屈的英雄豪杰;曹操是大气深沉、豁达豪爽的乱世枭雄;武则天是英才远略、不折不扣的政治天才;海瑞是刚正不阿、嫉恶如仇的一代清官;而雍正则是一位殚精竭虑、勤政不息的铁血皇帝。 或许能够通过这些文字,参透他们的人生,领悟他们身上的优点,不要重蹈他们犯过的错误。才是我们是否真正读懂此剧的惟一标准吧。 是为剧评,亦是自警。
值得推荐的书,得到很多启发,很多我们忽略的细节,其实是不可缺的教育。知识易得,常识难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