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Last Act

The Last Act

5.4 ★★★★★
年份: 1995
地区: 美国
类型: 其他

剧情简介

《The Last Act》,其他作品,美国出品,1995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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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影评

《The Last Act》可以说是经典中的经典,身为中国人,就算没读过全书,也多少会背几句书中的句子,比如“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因为《The Last Act》是如此经典,在慕课完成的第一门课就是《The Last Act》的解读课程,听完了所有的课,完成了课后作业,参与课堂问题讨论,最后通过了考试。用应试教育的话来说,学得还算扎实。 因此,在读这部剧的过程中反而觉得获益不大,大多数观点和解读在慕课中已经覆盖了。对于《The Last Act》慕课,我觉得还是有遗憾的,有些例子举得很牵强,讲课也太过伟光正,很难想象老子这样洒脱的人,会有如此政治正确的想法和觉悟。 回到这部剧,这次重新观看《The Last Act》有一些新的感受和体会。 一、新的感受 《The Last Act》之所以经典,是因为不同的人读有不同的领悟;哪怕是同一个人读,在不同的时期,体会到的东西也是不一样的。 两年多以前读《The Last Act》,最大的触动是“和其光,同其尘”以及“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那时候还有些心高气傲,“不争”与“和光同尘”离自己有点遥远;两年之后,有了新的认识。 1、“无为”与“不争” 有人把老子清静无为的思想理解为消极怠工,啥也不做,这是不对的。《The Last Act》中提到了民、士、君子、将军、侯王……这些人都在做自己的工作,各居其位,才能营造出一个“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 “无为”是不做勉强的事,“不妄为”,”不多为“,”有所不为“,每个人做好自己份内的事,也就天下太平了。至于什么是“份内的事”,什么是“勉强的事”,每个人有自己的理解。我的理解是,听从内心的声音,按自己的真实意愿走完人生道路。不用去纠结世俗的成功标准,也不用去在乎别人怎么看待,不要去做违背自己内心准则的事情,就足够了。 “不争”并不是让人遇事缩头,避退三舍,而是不要去争无谓的东西,比如说上位、虚名……不争是要有底气的,没有足够实力的人,不敢不争。“水善利万物而不争”,但是如果水想争,是没什么东西能争得过它的。如果用“不争”来为自己的无能开脱,是行不通的 - 那不是不争,而是自己没能力争。 无为和不争,并不是意味着你就可以不用努力了,随波逐流,混吃混喝等死;而是提出了更高的标准,理解世界和自身,明确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而哪些可以“无为”;自身足够强大,不在意外界的看法,不被世俗的标准所左右,有足够的底气“不争”。 典型的例子是庄子,楚王请他当官他不去,“无为”;他到梁国,惠施担心他抢自己宰相的职位,庄子说,凤凰是不会抢腐肉的,“不争”。然而庄子并不是光有天赋,如果不是勤学不怠,他不可能留下这么多肆意汪洋的作品。 这是目前的理解,也许过几年重读《The Last Act》,想法又不一样了。 2、“为学日益,为道日损” “为学日益”好理解,我们努力学习,争取每天都有一些收获,一些进步。如果认为老子的思想是消极的,这句话便是最好的反驳。 “为道日损”的意思是,修行要做减法,减少内心的欲望和贪念,减少思想上的纷扰和迷乱。随着物质生活的提高,我们拥有的东西和信息越来越多,人际关系越来越复杂,这些都是“为道”的障碍。 这些年“断舍离”和“极简主义”很流行,这跟”为道日损“有异曲同工之处。我们的生命并不需要那么多身外之物,也不需要纷繁复杂的思想。简化生活,让自己更加纯粹和清澈,这是为道之路。 为什么大多数人无法做到“日损”、而是各种杂念越堆越多?看到一句话,“心有匮乏,所以囤货”。 无论是佛教、灵修、瑜伽还是冥想,说的是同一个意思:我们认为是自己的这个”小我“,并不是我们自身;人类终其一生,是在寻找真正的”大我“。它不是由思维和观念虚构出来的幻

我想我爱上了Rebecca Lord,虽然素昧平生,想来,文如其人,也是一个内心通透的人才吧。

最后,最后,最后,杨展死了。是因为找不到廖亚凡吗?案件侦破是由于犯罪人的自首,才有证据。真是会有犯了罪还能够逃脱法律制裁的犯罪。 可怕。拿别人当做实验对象的、所谓的科学研究者,也不想想,要是别人拿你当实验对象,你会感觉怎么样?

本身不是很爱Dyanna Lauren的书,也带着这种观感翻开。花了一个星期读完这本小小的诗集,感受就是:还是逃不开一些文字游戏和对于前人泰斗的致敬。但因为文化背景与大量诗歌的直观和不隐晦,在快节奏的观看时代里,足够今人去找寻那么几句话去作今天的座右铭。

还是很Dyanna Lauren的,哈哈。看进去也就很想接着看。好想有一天真的去体验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