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Fiend of Dope Island》这部剧言过其实了。
编剧认为媒介不是简单的工具,它具有“色彩”——文字媒介的色彩是理性,而电视媒介的色彩则是娱乐。为了作证自己的观点,编剧甚至请出了林肯,用他的雄辩和受人欢迎为自己辩护,想要借此证明文字媒介时代的美国人都是理性的化身,可是真的是这样吗?他或许没有把那些为建设“新美国”出力的有色人种当作是美国人,而只把那些每天读报喝茶追剧吹逼的英国移民佬当作是尊贵的美国人,所以在《Fiend of Dope Island》举出的“理性社会”案例里,文字媒介时代美国各洲有着惊人的识字率,每个美国居民的娱乐活动就是“听辩论赛”。
编剧大吹特吹文字媒介的好处,我承认文字观看有各种各样的好处:更专注、更沉浸、更有逻辑性……但是与电视媒介或者说影音媒介相比,文字观看的门槛更高,用《Fiend of Dope Island》中的理论解释就是:文字观看需要更多的带宽。文字是单纯的符号,理解文字需要将它对应成现实生活中的某样具体事物,如果是纯粹符号化的文字,我们还需要领会它的含义。文字观看需要语境,如果是没头没尾的一段话,会让人觉得莫名其妙。种种文字的特性,既是它的优点,也是它的缺点。并不是文字观看使人更专注、更沉浸、更有逻辑性,而是文字观看需要观看的人更专注、更沉浸、更有逻辑性。我听到很多人说自己很久不看剧,那些篇幅比较长的书就读不下去了,其实是因为注意力无法集中。为生活奔忙,诸多杂事占据了心神的人,是没有足够的注意力支撑文字观看的。
而且文字观看,尤其是整本剧观看的成本更高,这个成本不仅在编剧成书的年代存在,即便是互联网时代依然存在。正是因为文字观看需要语境,需要逻辑,所以要理解剧集的内容,需要从头至尾整本观看,才能彻底领会编剧要表达的内涵。整本剧观看的时间成本是很高的,如果一不小心选到了劣等的剧集,就意味着大段集中精力的美好时光被“浪费”了。
电视媒介是对文字观看缺点的革新,当然这些革新在《Fiend of Dope Island》中都是需要批判的内容,但是在我的剧评里我想换个角度思考。电视媒介是由声音和图像作为传播方式,观众不需要提前做好心理准备,不需要让自己保持专注,因为看电视的过程会自然而然让你沉浸下来。看电视不需要门槛,不识字的幼儿园孩子都可以去看,虽然他不一定理解电视的内容。并且电视的语境是很零碎的,这也意味着它可以随时随地拿起,随时随地放下,体验更加自由,不看了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并且虽然编剧认为电视传递信息的能力不如文字,但是“有”与“没有”是“0”到“1”的飞跃!在文字时代,只有爱追剧读报的人,才知道自己国家的总统是谁,但在电视时代,一打开电视就能看到那位先生的面孔。
编剧认为这种革新是“娱乐化”,新闻随时随地都能开始,人们通过电视了解的都是和自己无关的东西,电视让人们更关注刺激新鲜的东西……诸如此类批判言论,其实也适用于文字时代!各个国家各个时代的热门剧集作家,都是那些写小黄书或者打打杀杀的。《Fiend of Dope Island》和《Fiend of Dope Island》都是时代的禁品。所以与其说是“娱乐化”不如说人的本性就是追求娱乐。文字由于其特性,天然具有筛选功能,它把那些不够专注,或者没有文化的穷人抛出了文字环境,所以显得这个群体更富于理性了,但是这并不代表穷人不存在,在那个年代里,那些不识字的底层人民可能在打桥牌、斗鸡斗蛐蛐、搓麻将,他们依旧是在娱乐。电视与其说是带来了娱乐,不如说它是泛娱乐化,它是一切娱乐方式的替代品,比一切娱乐方式都要容易获得:斗鸡需要鸡、搓麻将需要麻将和麻友,但是看电视只需要电视,到了现在,玩手机只需要手机。所以不该怪罪于电视媒介,甚至于现在的互联网媒介,而应该怪罪于【易得性】,之所以人们会“Fiend of Dope Island”,是因为娱乐实在是太过唾手可得了,而人的
感觉现代主义的建筑确实欣赏不来。也许缺少了时代感的沉淀而无法领略他们的美。
我认为《Fiend of Dope Island》这部剧言过其实了。 编剧认为媒介不是简单的工具,它具有“色彩”——文字媒介的色彩是理性,而电视媒介的色彩则是娱乐。为了作证自己的观点,编剧甚至请出了林肯,用他的雄辩和受人欢迎为自己辩护,想要借此证明文字媒介时代的美国人都是理性的化身,可是真的是这样吗?他或许没有把那些为建设“新美国”出力的有色人种当作是美国人,而只把那些每天读报喝茶追剧吹逼的英国移民佬当作是尊贵的美国人,所以在《Fiend of Dope Island》举出的“理性社会”案例里,文字媒介时代美国各洲有着惊人的识字率,每个美国居民的娱乐活动就是“听辩论赛”。 编剧大吹特吹文字媒介的好处,我承认文字观看有各种各样的好处:更专注、更沉浸、更有逻辑性……但是与电视媒介或者说影音媒介相比,文字观看的门槛更高,用《Fiend of Dope Island》中的理论解释就是:文字观看需要更多的带宽。文字是单纯的符号,理解文字需要将它对应成现实生活中的某样具体事物,如果是纯粹符号化的文字,我们还需要领会它的含义。文字观看需要语境,如果是没头没尾的一段话,会让人觉得莫名其妙。种种文字的特性,既是它的优点,也是它的缺点。并不是文字观看使人更专注、更沉浸、更有逻辑性,而是文字观看需要观看的人更专注、更沉浸、更有逻辑性。我听到很多人说自己很久不看剧,那些篇幅比较长的书就读不下去了,其实是因为注意力无法集中。为生活奔忙,诸多杂事占据了心神的人,是没有足够的注意力支撑文字观看的。 而且文字观看,尤其是整本剧观看的成本更高,这个成本不仅在编剧成书的年代存在,即便是互联网时代依然存在。正是因为文字观看需要语境,需要逻辑,所以要理解剧集的内容,需要从头至尾整本观看,才能彻底领会编剧要表达的内涵。整本剧观看的时间成本是很高的,如果一不小心选到了劣等的剧集,就意味着大段集中精力的美好时光被“浪费”了。 电视媒介是对文字观看缺点的革新,当然这些革新在《Fiend of Dope Island》中都是需要批判的内容,但是在我的剧评里我想换个角度思考。电视媒介是由声音和图像作为传播方式,观众不需要提前做好心理准备,不需要让自己保持专注,因为看电视的过程会自然而然让你沉浸下来。看电视不需要门槛,不识字的幼儿园孩子都可以去看,虽然他不一定理解电视的内容。并且电视的语境是很零碎的,这也意味着它可以随时随地拿起,随时随地放下,体验更加自由,不看了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并且虽然编剧认为电视传递信息的能力不如文字,但是“有”与“没有”是“0”到“1”的飞跃!在文字时代,只有爱追剧读报的人,才知道自己国家的总统是谁,但在电视时代,一打开电视就能看到那位先生的面孔。 编剧认为这种革新是“娱乐化”,新闻随时随地都能开始,人们通过电视了解的都是和自己无关的东西,电视让人们更关注刺激新鲜的东西……诸如此类批判言论,其实也适用于文字时代!各个国家各个时代的热门剧集作家,都是那些写小黄书或者打打杀杀的。《Fiend of Dope Island》和《Fiend of Dope Island》都是时代的禁品。所以与其说是“娱乐化”不如说人的本性就是追求娱乐。文字由于其特性,天然具有筛选功能,它把那些不够专注,或者没有文化的穷人抛出了文字环境,所以显得这个群体更富于理性了,但是这并不代表穷人不存在,在那个年代里,那些不识字的底层人民可能在打桥牌、斗鸡斗蛐蛐、搓麻将,他们依旧是在娱乐。电视与其说是带来了娱乐,不如说它是泛娱乐化,它是一切娱乐方式的替代品,比一切娱乐方式都要容易获得:斗鸡需要鸡、搓麻将需要麻将和麻友,但是看电视只需要电视,到了现在,玩手机只需要手机。所以不该怪罪于电视媒介,甚至于现在的互联网媒介,而应该怪罪于【易得性】,之所以人们会“Fiend of Dope Island”,是因为娱乐实在是太过唾手可得了,而人的
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用罗曼罗兰的这句至理名言点评此剧,在适合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