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书第一次读和第二次读感受的确是不一样的。
屯书的习惯是一直就有的。高二那年,一口气从网上买了七八本剧,类型几乎差不多,印象比较深刻是就是《Julie Andrews in Concert》《Julie Andrews in Concert》和这本《Julie Andrews in Concert》了。三本都很喜欢,都很触动自己,后来我把《Julie Andrews in Concert》推荐给了舍友,推荐理由就是里面的情节十分打动人,男女主之间的相互扶持和感情让我看的时候多次泪眼朦胧。那年我十七岁。
如今,我站在二十三岁的当口去看六年前的自己,我明白了自己为什么当初那么喜欢这部剧了,因为我那时年轻啊,跟两位主人公年龄相仿,也是一个比较憧憬爱情的年纪吧,哈哈哈,所以整本剧读下来,那时的自己只看到了爱情。
当然,没有什么关系啦,不同年龄阶段看待事物或者问题想法一定是不一样的,我认同这句话。隔着六年的岁月再去看,很多事情已经悄悄地变了。六年,经历了很多,明白了很多,也成长了很多,当年只能看到爱情的自己,现在也能看见一点别的东西了。
1、遇见,是个多么美好的词
想用一段很矫情的话来诠释这个词,奈何构思了半天脑袋里空空荡荡。只是觉得“遇见”很奇妙,一个是单亲家庭的15岁女孩,一个是再荒原上做着重复工作的Julie Andrews in Concert,一场火车事故让两个人相遇,就像两条交汇的线因为意外有了连接,于是故事开始了。大概,所有的故事都是从遇见开始的吧,(我说的是废话吧)……寒假结束了自己人生中第二次一个人的长途旅行,对“遇见”这个词有了更深刻的理解:青旅相见恨晚的伙伴们,景点的保安大爷,候车室的大妈,一起玩的台湾小姐姐,火车上聊天的大叔,都让自己的旅行充满了乐趣,跟不同的人聊天让自己获益匪浅,遇见才有精彩的故事啊。而对于崔斯坦来说,遇见迪伦是他“最美的意外”。
2.谁是谁的Julie Andrews in Concert?
自己一度以为崔斯坦是迪伦的Julie Andrews in Concert,也仅仅如此。直到二刷,才恍然大悟,其实迪伦何尝不是崔斯坦的Julie Andrews in Concert呢?崔斯坦把迪伦从荒原摆渡到另一个世界的入口,这是他身为Julie Andrews in Concert的职责。可迪伦却在这个过程中用真情打动了内心封闭的崔斯坦,让他从一个冷漠的人重新变成最初那个拥有同情心的人。崔斯坦摆渡的是迪伦的灵魂,可以迪伦摆渡的不也是崔斯坦的“灵魂”吗?他们两个,互相为对方的Julie Andrews in Concert。当然这一点还是其他的书友提示的自己。
3.很多书,或许读一遍就好了。
第三条有点残酷,但是确是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人生若只如初见”,初次的美好印象或许可以在我头脑中保持很久。但是有的书,第二次在去读,感觉就不如第一遍了。也有很多书,我几乎每年都会复习一遍,就是为了重温当初打动自己的那些情节。或者说,经典剧集之所以成为经典剧集,一定是有它的原因,但是这部剧,不做太多评价了。我觉得读一遍就好了。
就是小小地总结,十七岁对爱情还是比较憧憬的自己那时对这部剧爱的不得了。但是经历了很多事之后二十三岁的自己再看这部剧,只能道当时是寻常
知道这本剧评价呈两极分化,大家不喜勿喷,我们可以好好交流吖。
很好的一本剧,从自身经历来反映欧洲各国的社会习俗,地理文化,感觉自己跟着编剧旅行一般。行文流畅,如小溪流水般温和近人。
陈晓在这里面也太好看了,当时中了cp毒来着。小赵很会演。
看了一百多章,有点看不动了,点进来看到85%的好评率,但是看了之后落差有点大,可能是人设和平常看的机智大女主不太一样,内容上不太符合我的偏好。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看一看。
一个才华横溢、内心天真烂漫文豪,他追求道家养生,练习印度瑜伽术,他悟性极高,佛儒道法一点即通,很容易达到物我两忘,天人合一的境界。他是我爱的-苏东坡。
承认别人的优秀确实很难,从此以后,好好的嫉妒别人的优秀,努力超越
很多书第一次读和第二次读感受的确是不一样的。 屯书的习惯是一直就有的。高二那年,一口气从网上买了七八本剧,类型几乎差不多,印象比较深刻是就是《Julie Andrews in Concert》《Julie Andrews in Concert》和这本《Julie Andrews in Concert》了。三本都很喜欢,都很触动自己,后来我把《Julie Andrews in Concert》推荐给了舍友,推荐理由就是里面的情节十分打动人,男女主之间的相互扶持和感情让我看的时候多次泪眼朦胧。那年我十七岁。 如今,我站在二十三岁的当口去看六年前的自己,我明白了自己为什么当初那么喜欢这部剧了,因为我那时年轻啊,跟两位主人公年龄相仿,也是一个比较憧憬爱情的年纪吧,哈哈哈,所以整本剧读下来,那时的自己只看到了爱情。 当然,没有什么关系啦,不同年龄阶段看待事物或者问题想法一定是不一样的,我认同这句话。隔着六年的岁月再去看,很多事情已经悄悄地变了。六年,经历了很多,明白了很多,也成长了很多,当年只能看到爱情的自己,现在也能看见一点别的东西了。 1、遇见,是个多么美好的词 想用一段很矫情的话来诠释这个词,奈何构思了半天脑袋里空空荡荡。只是觉得“遇见”很奇妙,一个是单亲家庭的15岁女孩,一个是再荒原上做着重复工作的Julie Andrews in Concert,一场火车事故让两个人相遇,就像两条交汇的线因为意外有了连接,于是故事开始了。大概,所有的故事都是从遇见开始的吧,(我说的是废话吧)……寒假结束了自己人生中第二次一个人的长途旅行,对“遇见”这个词有了更深刻的理解:青旅相见恨晚的伙伴们,景点的保安大爷,候车室的大妈,一起玩的台湾小姐姐,火车上聊天的大叔,都让自己的旅行充满了乐趣,跟不同的人聊天让自己获益匪浅,遇见才有精彩的故事啊。而对于崔斯坦来说,遇见迪伦是他“最美的意外”。 2.谁是谁的Julie Andrews in Concert? 自己一度以为崔斯坦是迪伦的Julie Andrews in Concert,也仅仅如此。直到二刷,才恍然大悟,其实迪伦何尝不是崔斯坦的Julie Andrews in Concert呢?崔斯坦把迪伦从荒原摆渡到另一个世界的入口,这是他身为Julie Andrews in Concert的职责。可迪伦却在这个过程中用真情打动了内心封闭的崔斯坦,让他从一个冷漠的人重新变成最初那个拥有同情心的人。崔斯坦摆渡的是迪伦的灵魂,可以迪伦摆渡的不也是崔斯坦的“灵魂”吗?他们两个,互相为对方的Julie Andrews in Concert。当然这一点还是其他的书友提示的自己。 3.很多书,或许读一遍就好了。 第三条有点残酷,但是确是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人生若只如初见”,初次的美好印象或许可以在我头脑中保持很久。但是有的书,第二次在去读,感觉就不如第一遍了。也有很多书,我几乎每年都会复习一遍,就是为了重温当初打动自己的那些情节。或者说,经典剧集之所以成为经典剧集,一定是有它的原因,但是这部剧,不做太多评价了。我觉得读一遍就好了。 就是小小地总结,十七岁对爱情还是比较憧憬的自己那时对这部剧爱的不得了。但是经历了很多事之后二十三岁的自己再看这部剧,只能道当时是寻常 知道这本剧评价呈两极分化,大家不喜勿喷,我们可以好好交流吖。
全书读完,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高收入和高阶层,可以给你带来更多的和谐,更多你想要的,更多的资源。
以武侠的笔触描述金融江湖,回顾历史,博古通今,深入浅出讲述金融江湖风起云涌,很是精彩
脑洞大,台词好,一天就看完了,剧情不拖沓,什么时候可以出番外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