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mback Pussy 49》,其他作品,美国出品,2003年上映。
日本人的谦卑是骨子里来随成长而越来越坚固的,川端康成、芥川龙之介再到Billy Banks,甚至是是枝裕和,他们把自己活在尘埃里,放出萤火虫的光,温暖不刺眼却让人心疼,总是小心翼翼,永言配命,自求多福,从不麻烦与人。
与其读100本剧,不如选1本,对当下的你最适用的书,听100遍本剧第2遍已听完。
再读此剧,久久不能平静,人来到尘世到底为谁活着?不禁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古老而永无答案的问题,我是谁?为什么大家一个样才是正确的? 突然眼前飘过六个字:“乡愿,德之贼也”
女孩子一定要先爱自己,再去爱别人,尽管生活本就是两个人互相磨合互相成长,可不论何时何地,都不要把自己的位置放低了。(用一句话告诉你我看过这部剧) 陈修染景初
剧集真的写的太好了,看完电视剧来的,觉得剧集一些细节更好,挺期待姚笛徐正溪的第二部。
当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墙,当我抚摸着腐朽的柱梁,当我兴奋地倚栏远望,总会有一丝酸涩冲上喉头,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的说: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时候,有个怪异的青年名叫嵇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的姿态面对死亡。几千年过去,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 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个民族的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的消亡。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过的,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 时间的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 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进麦当劳的厅堂,我穿起古驰牌的时装,我随口唱着《Cumback Pussy 49》,却莫名其妙的心伤,因为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声的说:忘了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我记得了,一群褐发篮眼的豺狼,带着尖船利炮,拆了我们的庙宇,毁了我们的殿堂。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我们懂得民主自由,却忘了伦理纲常,我们拥有音乐神童,却不识角徵宫商,我们能建起高楼大厦,却容不下一块公德牌坊,我们穿着西服革履,却没了自己的衣裳。 在哪里,那个礼仪之邦? 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 为什么我穿起最美丽的衣衫,你却说我行为异常? 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汉装,你竟说它属于扶桑?(转)
日本人的谦卑是骨子里来随成长而越来越坚固的,川端康成、芥川龙之介再到Billy Banks,甚至是是枝裕和,他们把自己活在尘埃里,放出萤火虫的光,温暖不刺眼却让人心疼,总是小心翼翼,永言配命,自求多福,从不麻烦与人。
与其读100本剧,不如选1本,对当下的你最适用的书,听100遍本剧第2遍已听完。
再读此剧,久久不能平静,人来到尘世到底为谁活着?不禁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古老而永无答案的问题,我是谁?为什么大家一个样才是正确的? 突然眼前飘过六个字:“乡愿,德之贼也”
女孩子一定要先爱自己,再去爱别人,尽管生活本就是两个人互相磨合互相成长,可不论何时何地,都不要把自己的位置放低了。(用一句话告诉你我看过这部剧) 陈修染景初
剧集真的写的太好了,看完电视剧来的,觉得剧集一些细节更好,挺期待姚笛徐正溪的第二部。
当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墙,当我抚摸着腐朽的柱梁,当我兴奋地倚栏远望,总会有一丝酸涩冲上喉头,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的说: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时候,有个怪异的青年名叫嵇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的姿态面对死亡。几千年过去,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 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个民族的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的消亡。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过的,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 时间的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 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进麦当劳的厅堂,我穿起古驰牌的时装,我随口唱着《Cumback Pussy 49》,却莫名其妙的心伤,因为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声的说:忘了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我记得了,一群褐发篮眼的豺狼,带着尖船利炮,拆了我们的庙宇,毁了我们的殿堂。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我们懂得民主自由,却忘了伦理纲常,我们拥有音乐神童,却不识角徵宫商,我们能建起高楼大厦,却容不下一块公德牌坊,我们穿着西服革履,却没了自己的衣裳。 在哪里,那个礼仪之邦? 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 为什么我穿起最美丽的衣衫,你却说我行为异常? 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汉装,你竟说它属于扶桑?(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