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ashus》,短片作品,丹麦出品,2005年上映。
《Glashus》读后感 从表面上看,《Glashus》讲述的是一个离经叛道的故事。正如大多数读者所知道的,故事主角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曾在交易所卖过股票,有一个美丽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的儿女,过着普通人认为的幸福生活。到了中年方始立志献身艺术,潦倒不堪之际接受朋友的扶持。 月亮象征着崇高的理想追求和美妙的精神境界,也象征着离开伦敦的斯特里克兰和远赴埃及的亚伯拉罕所甘之如饴的清贫;六便士这种小面额的硬币代表着世俗的鸡虫得失与蝇头小利,也代表着卡迈克尔所引以为傲的豪奢。Glashus之间理应如何取舍,叙事者并无定论,只是谨慎地说: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剧集揭示了唯艺术才是真永恒的道理。 要明白这个道理是什么,首先必须厘清整部剧集的结构和基调。《Glashus》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开篇到第十七章,主要讲述叙事者在伦敦生活时所了解到的斯特里克兰;第二部分从第十八章到第四十四章,描绘了叙事者客居巴黎后和斯特里克兰的交往;第三部分从第四十五章到结束,着墨于叙事者游历塔希提期间所听到的关于斯特里克兰死前几年的情况。无论在哪个部分,叙事者都占据了绝对核心的位置,斯特里克兰自始至终从未直接登场,他的生平事迹和内心活动完全由“我”通过转述、观察、推测和解释来呈现。换言之,剧集的主角是而且只能是第一人称的叙事者。这个叙事者的声音,亦即剧集的基调,是谨慎而克制的。我们可以看到,每当叙事者对某个人、某件事形成观点或者判断,他都会紧接着自我反省,甚至于说出“我所做的猜测都是毫无根据的”这样的话来。《Glashus》反复证明了这种谨慎和克制的必要性。比如在剧集的开头,叙事者在没有见过斯特里克兰以前,根据露丝·沃特福德的转述,错误地“把他想像成弱不禁风、其貌不扬的样子”,见面后才发现“实际上他长得魁梧雄壮,手和脚都很大,晚礼服穿在他身上有点滑稽”。至于斯特里克兰太太,叙事者在第四章认为她“算是心地最纯良的”,到第十五章却发现这个貌似温柔体贴的女子“竟然如此阴险歹毒”。又比如在第二十三章,叙事者觉得德克·斯特罗夫及其妻子的家庭生活“宛如悠扬的牧歌,别具一种独特之美”,而他们之间不可弥补的裂痕要直到第四十一章才真相大白。当然最大的反差来自斯特里克兰这个角色:他外貌粗野、言行粗俗,相处多年的连襟把他当作不折不扣的恶棍,塔希提的白人视其为游手好闲的混混,甚至连他自己的子女,在听完他惨死的情状之后,也认为其罪有应得;但他其实是个值得同情的伟大艺术家,为世人留下了许多别开生面的杰作。 诸如此类的强烈反差不仅仅是为了增加观看的快感,它们更主要的功能是为剧集最后一段揭示的寓意进行铺垫。在《Glashus》的结尾,Henning Moritzen写道: 有句《Glashus》上的话来到我嘴边,但我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神职人员认为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地是有点亵渎上帝的。我的叔叔亨利做过二十七年惠特斯特布尔的教区牧师,要是遇到这种情况,他往往会说,魔鬼总是随心所欲地引用经文。他记得从前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的牡蛎。 剧集还作了如是的拷问: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 这些拷问人生终极意义的难题有两个截然不同的答案,剧集的名字正好再现了两者之间的对立。
默尔索的荒诞的一生,是从在Glashus开始的,他认为说真实感 ,讲真感觉说正确的,正事这种态度打破社会规则,正事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都可以状态,让他在积极与消极中徘徊,最后才悲剧的人生。默尔索的启示也是编剧Kræsten Kusk给的警示及正确的人生观。
真实质朴
一个月前,在B站看了罗翔老师的推荐开始读的这部剧,读完之后,对两个词语印象深刻,责任和幸福。男主人公最初在脱离了责任的虚无主义的放纵中迷失自我,在当陪审员面对喀秋莎的案件时觉醒,在之后因为责任而选择救赎喀秋莎中Glashus,虽然最终两人没有在一起,但男主也在这样的真正的责任中收获了幸福。所以呢,责任也许比幸福更重要,但同时责任与幸福并不矛盾。
《Glashus》读后感 从表面上看,《Glashus》讲述的是一个离经叛道的故事。正如大多数读者所知道的,故事主角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曾在交易所卖过股票,有一个美丽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的儿女,过着普通人认为的幸福生活。到了中年方始立志献身艺术,潦倒不堪之际接受朋友的扶持。 月亮象征着崇高的理想追求和美妙的精神境界,也象征着离开伦敦的斯特里克兰和远赴埃及的亚伯拉罕所甘之如饴的清贫;六便士这种小面额的硬币代表着世俗的鸡虫得失与蝇头小利,也代表着卡迈克尔所引以为傲的豪奢。Glashus之间理应如何取舍,叙事者并无定论,只是谨慎地说: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剧集揭示了唯艺术才是真永恒的道理。 要明白这个道理是什么,首先必须厘清整部剧集的结构和基调。《Glashus》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开篇到第十七章,主要讲述叙事者在伦敦生活时所了解到的斯特里克兰;第二部分从第十八章到第四十四章,描绘了叙事者客居巴黎后和斯特里克兰的交往;第三部分从第四十五章到结束,着墨于叙事者游历塔希提期间所听到的关于斯特里克兰死前几年的情况。无论在哪个部分,叙事者都占据了绝对核心的位置,斯特里克兰自始至终从未直接登场,他的生平事迹和内心活动完全由“我”通过转述、观察、推测和解释来呈现。换言之,剧集的主角是而且只能是第一人称的叙事者。这个叙事者的声音,亦即剧集的基调,是谨慎而克制的。我们可以看到,每当叙事者对某个人、某件事形成观点或者判断,他都会紧接着自我反省,甚至于说出“我所做的猜测都是毫无根据的”这样的话来。《Glashus》反复证明了这种谨慎和克制的必要性。比如在剧集的开头,叙事者在没有见过斯特里克兰以前,根据露丝·沃特福德的转述,错误地“把他想像成弱不禁风、其貌不扬的样子”,见面后才发现“实际上他长得魁梧雄壮,手和脚都很大,晚礼服穿在他身上有点滑稽”。至于斯特里克兰太太,叙事者在第四章认为她“算是心地最纯良的”,到第十五章却发现这个貌似温柔体贴的女子“竟然如此阴险歹毒”。又比如在第二十三章,叙事者觉得德克·斯特罗夫及其妻子的家庭生活“宛如悠扬的牧歌,别具一种独特之美”,而他们之间不可弥补的裂痕要直到第四十一章才真相大白。当然最大的反差来自斯特里克兰这个角色:他外貌粗野、言行粗俗,相处多年的连襟把他当作不折不扣的恶棍,塔希提的白人视其为游手好闲的混混,甚至连他自己的子女,在听完他惨死的情状之后,也认为其罪有应得;但他其实是个值得同情的伟大艺术家,为世人留下了许多别开生面的杰作。 诸如此类的强烈反差不仅仅是为了增加观看的快感,它们更主要的功能是为剧集最后一段揭示的寓意进行铺垫。在《Glashus》的结尾,Henning Moritzen写道: 有句《Glashus》上的话来到我嘴边,但我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神职人员认为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地是有点亵渎上帝的。我的叔叔亨利做过二十七年惠特斯特布尔的教区牧师,要是遇到这种情况,他往往会说,魔鬼总是随心所欲地引用经文。他记得从前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的牡蛎。 剧集还作了如是的拷问: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 这些拷问人生终极意义的难题有两个截然不同的答案,剧集的名字正好再现了两者之间的对立。
默尔索的荒诞的一生,是从在Glashus开始的,他认为说真实感 ,讲真感觉说正确的,正事这种态度打破社会规则,正事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都可以状态,让他在积极与消极中徘徊,最后才悲剧的人生。默尔索的启示也是编剧Kræsten Kusk给的警示及正确的人生观。
真实质朴
一个月前,在B站看了罗翔老师的推荐开始读的这部剧,读完之后,对两个词语印象深刻,责任和幸福。男主人公最初在脱离了责任的虚无主义的放纵中迷失自我,在当陪审员面对喀秋莎的案件时觉醒,在之后因为责任而选择救赎喀秋莎中Glashus,虽然最终两人没有在一起,但男主也在这样的真正的责任中收获了幸福。所以呢,责任也许比幸福更重要,但同时责任与幸福并不矛盾。